詳細介紹
電動執行器內部結構、整體開關型電動裝置概述:
多回轉閥門電動執行機構,通稱為Z型。適用于啟閉件做直線運動的閥門,如閘閥、截止閥、隔膜閥、閘門、水閘閥等。用于閥門的開啟、關閉或調節。是對閥門實現遠控、集控和自控的*的驅動裝置。他們具有功能全、性能可靠、控制系統*、體積小、重量輕、使用維護方便等特點。廣泛用于電力、冶金、石油、化工、造紙、污水處理等行業。多回轉電動執行機構有:戶外型、隔爆型、整體型、整體調節型、隔爆整體型、隔爆整體調節型等。按連接型式,還分為轉矩型和推力型。本產品的性能符合JB/T8528-1997《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定。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.1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,GB3836.2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:隔爆型“d”》及JB/T8529-1997《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定。并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定,取得了全系列的防爆合格證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*批準取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。
電動執行器內部結構、整體開關型電動裝置 安裝與拆卸
1本電動執行機構的安裝形式無原則要求,但電機處于水平狀態,電氣箱蓋處于水平或垂直向上狀態為*安裝形式,這樣有利于潤滑、調試、維護和手動操作;
2安裝時應保證維修檢查人員拆卸各部件所需的空間;
3安裝與閥門連接的牙嵌軸向間隙不少于1~2mm;
4當用于明桿閥門時,應檢查閥桿伸出量與閥桿護套的長度是否相符;
5 安裝、拆卸、調試時不可損傷密封面、密封件和防爆型電動執行機構的防爆面,并應在隔爆面上涂防銹油;
6當需要拆卸時,應先將手動手輪旋轉數圈,在閥門稍開狀態下進行。
故障及排除方法
序號 | 故 障 | 原 因 | 排除方法 |
1 | 電機起不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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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輸出軸旋向不符合規定 | 電源相序接反 | 調換任意兩電源線 |
3 | 電機過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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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運行中電機停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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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閥門到位后電機不停轉或燈不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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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遠方無閥位信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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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貨須知
1 請按型號表示方法寫明型號,開、關向所需轉矩必須分別說明,若不說明則按本公司規定提供。
2 環境具有爆炸性氣體必須說明,并必須符合本說明書中防爆標志的規定。
3 請寫明連接尺寸標準,閥桿直徑及伸出長度,若連接尺寸與本說明書不符,可與本公司協商解決。
4 手輪順時針旋轉為關閥,如與此相反必須說明。
5 推力型的閥桿螺母螺紋一般由用戶加工,本公司只留一預制孔。若需本公司加工,請提供螺紋的尺寸。
6 本公司還可按用戶要求,提供其他轉速的電動執行機構。